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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冯卯镇“5432”工作法深入推进村务公开

2007-11-4 9:51:02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记者 李志伟 通讯员 张松青)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坚持以民主决策为核心,融合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新实施“5432”工作法,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让村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

    做好“5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开监督。在各村组成由全体村民推荐、村民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人员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对村务、财务进行监督。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将社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上级布署的重要任务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情况、日常开支等事项按时向村民进行公开。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前,须将要公开事项逐笔梳理,填制统一标准文本,交由村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由镇纪委部门统一对各村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审查核准后予以公开。四是规范公开时间。把每月28日定为村务公开日,同时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和短期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单独公示。五是规范公开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重要事项和收支情况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村民公布;召开村民大会公布;利用广播等传播工具公布。

    抓好“4议”。要求各村在处理土地征用、修路、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以及村规划改造拆迁等重大事项时,严格遵循村党支部会提议、村 “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的民主决策程序,真正把知情权、议事权、监督权交给群众。

    突出“3个重点”。突出抓好村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财务管理等3个群众最关心问题的决策和管理,将每项事务办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坚持“2项公示”。在村务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决议结果公示、实施结果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张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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