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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环保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局“四个办法”

2007-6-18 12:39:12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记者 李志伟 通讯员 常鹏)针对省环保局出台的主要污染源监管办法,滕州市环保局迅速行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求全局人员迅速学习掌握四个监管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按照四个办法的规定,结合辖区重点污染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滕州市重点污染源及水、气环境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将工作任务和基本措施更加细化和具体化,针对监察、监测任务加重,严格要求监察、监测人员要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展开工作,做好重点企业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的对比分析,确保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出具准确的监测数据,切实落实四个监管办法,确保 “四个办法”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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