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枣庄 > 枣庄新闻 > 正文

“准高中生”们打工不可取

2007-7-28 12:48:04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记者 李志伟 通讯员 韩顺立)眼下正是暑假期间,笔者在出入一些公共服务场所时,经常看到一些年轻光鲜的面孔在打工,经打听知道是已被高中录取的“准高中生”们。暑期期间,准高中生们选择打工可取不可取,各方态度又如何?笔者做了一番调查。

    山亭新城某拉面馆老板告诉记者,几天前,有三名刚结束中考的学生前来求职做服务员,并答应可以做到8月底。但终因这三名学生做不长久以及年龄小被他拒绝了。

    山亭区职业中专的一位杨老师说,学生暑期打工接触社会生活是一件好事。“目前,对他们来说,做些轻微的体力活是比较可行的;这样,他们能够直接体会到生活的艰难,必将更加珍惜将来的高中学习生活。”但对此,山亭区翼云中学的一位张老师却持截然不同的看法。他说,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打工,学生打工,思想会变得复杂,很长时间难以把心思收回到学习上,那样会“得不偿失”。

    张老师认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尚不能自持,通过打工过早地接触社会,可能会引发其他想法,从而无法再专心读书。打工虽然能让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多一些生活体会,但对他们还是过早些。他宁愿让自己的孩子参加某些假期培训班来度过暑期。 

    山亭区教育局的一位李老师说,如何安排暑期生活,应该让孩子自己选择;如果选择打工,家长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约束,选择好打工场所;另外,如果年龄确实小或体格不允许,选择打工便非常不可取了。

责任编辑:张厚伟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