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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残联开展《残疾人就业条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2007-8-19 9:53:40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记者 李志伟 通讯员 李文卿 李娜)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由枣庄市残联主办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于8月10日在枣庄市正式开始,由《枣庄日报·鲁南晨刊》全文刊发《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知识有奖竞赛试题及答题卡。

    本次竞赛共有35道题目,基本涵盖了《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全部内容。竞赛时间将持续15天,截至到8月25日。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纪念奖20名,获奖者名单将于9月中旬公布在《枣庄日报·鲁南晨刊》上。

    学习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包括广大残疾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残疾人“平等、共享、参与”目标的必然要求。这次竞赛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在枣庄市掀起了宣传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热潮。通过大力宣传,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这将有力地推动枣庄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责任编辑:张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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