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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地税局全面提升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水平

2007-8-28 10:55:10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记者 李志伟 通讯员 黄雷)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滕州市建房、售房、房屋装修、房屋出租(以下简称“四房”)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四房”税收已经成为滕州市地方税收的一个重要支柱。滕州市地税局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依托社会综合治税和信息化网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现场会结束后,按照省、市局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先后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单位具体抓,相关单位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统筹规划,周密部署。认真分析滕州经济发展和房地产税收管理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三是强化措施,加强考核。进一步细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考核的内容、目标和进度,明确考核要求和标准。以考核促管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枣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傅超,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勇等领导多次莅临滕州局调研督导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有力促进了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工作。

    强化措施,全面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滕州市地税局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作为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来抓,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加强协调,狠抓落实,不断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一)实施“以房源控税源”,加强建房税收管理

    建房环节税收管理是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滕州地税局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税源监控制度,做到建房环节在税源管理上“不漏项”,并逐步向全部建筑业税收管理延伸。一是推行“以房源控税源”管理模式。对纳税人相关的建房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了建筑业税源台帐和征收台帐,详细登记每一开发项目的基础资料,对建房的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对建筑企业的项目申报和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申报实施双向控管,同时,以房地产开发中的“建房”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加强管理,实现了对建筑业税收的全方位控管。二是建立信息比对分析制度。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各部门每月通过网络或者书面将办证情况、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建筑资质证发放情况、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施工登记情况等及时传递给地税机关,地税机关对传递来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切实掌握建筑业税源基础信息。三是建立定期实地巡查制度。一方面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的进度,以便掌握建设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情况是否与工程进度相一致,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工程的承包、转包情况,核实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代扣代缴税款情况。另一方面,按照完工进度,随时掌握款项支付情况及代扣代缴情况,确保税款及时足入库。通过以上措施,建房税源控管质效进一步提高。今年1-7月份,建筑业税收完成6318万元,同比增长39.15%,增收1727万元。

    (二)实施“先完税,后办证”,加强售房税收管理

    房屋销售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交易,是房地产税收的主要来源。针对销售房屋行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安装税控软件,实行“门牌”管理法。目前滕州地税局管理的42户房地产企业全部安装使用了税控U盘装置,实行商品房销售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税收流失;实行“门牌”管理法进行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和建筑施工单位台帐,做到开发一处管理一处,建成一栋登记一栋;依托税控软件,抓好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实现了对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的全过程控管。今年1-7月份,仅来自售房收入就入库税款9789万元,同比增长140.34 %,增收5716万元。二是实行先税后证,强化二手房管理。加强与财政和房产部门的配合,按照“先完税,后办证”、“先完税、后过户”的要求,坚持做到不见地税部门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财政部门不办理契税手续,房管部门不办理房产证。委托财政局契税征收办公室代征二手房交易应纳税费,不仅减少了评估确定计税营业额的许多工作和费用支出,而且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情况的发生。今年1-7月份,共代征二手房交易税费610万元,预计全年将突破1000万元。

    (三)实施综合治理,加强租房、装修房管理

    租房和装修房是“四房”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点,滕州地税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完善市、街道、居村三级管理网络,初步构建了房屋出租、装修“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新型管理格局。主要做法是: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滕州市政府相继主持召开了出租(装修)房屋管理座谈会和全市出租(装修)房屋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市出租(装修)房屋管理工作。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滕州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要求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现对出租(装修)房屋的有效管理。三是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滕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出租(装修)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出租(装修)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各居村建立出租(装修)房屋管理服务站。目前,滕州市已建立出租(装修)房屋管理服务中心4个、出租、装修房屋管理服务站164个,明确专职工作人员368人,形成了市、街道、居村三级管理网络。四是完善管理手段,建立长效机制。(1)试行四种管理模式。一是“旅店式”管理模式,房屋出租(装修)方自己或依法委托楼管员,对租住(装修)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将人口登记资料报送出租(装修)房屋管理部门。二是“物业式”管理模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认真做好租住(装修)人员的登记、注销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资料报送出租(装修)房屋管理部门。三是“单位自管式”管理模式,企事业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暂住人员的登记工作,在人员入住5日内将登记资料报送出租(装修)房屋管理部门。四是“散居包片式”管理模式,实行划片包干管理的办法,由出租(装修)房屋管理服务站负责人和社区民警带领管理员定期巡查登记,纳入管理范围。(2)建立“四区联动、五员捆绑”的管理协作机制。建立社区、警区、安全文明小区、税收征管责任区四区联动,警员、出租、装修屋管理员、治安巡防员、计生员、税收管理员五员捆绑的协作配合机制,以“公安、计生管人,工商打假,劳动管用人单位,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落实管理责任,地税部门负责涉税业务指导,街道属地管理”为原则,实行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管理。(3)建立装修房市场准入管理体制,实行“闭环式”管理。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能职责,通过查验施工前的登记备案表、工程许可证或申报登记手续情况等,对违法施工者实行“闭环式”管理。其中:对规范化物业小区内装修工程实施物业监管,由物业公司负责查验小区房屋装修单位或个人准入手续,手续不全的严禁入区施工;对零星分散装修工程由出租、装修房屋管理服务站管理,重点管理未纳入规范物业管理的住宅及沿街门面房装修工程。(4)应用税收管理软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用“房屋出租、装修税收管理系统”,把出租(装修)房屋税收管理业务涉及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部在网上运行。五是实施严格稽查,严厉打击偷逃抗税行为。滕州地税局依托征查互动应用系统有针对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进行了重点稽查,2006年查补入库地方各税1420万元,今年上半年查补入库地方各税530万元,并严查举报案件,打击偷税行为,为有效地整顿规范了市场秩序。滕州地税局为每个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巡查车辆,管理员逐街、逐巷、逐户进行日常巡查,进一步堵塞征管漏洞。

    成效显著,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轨道

    滕州市地税局坚持创新思路求突破,健全制度抓落实,完善激励机制促干劲,不断探索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实现了组织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在2006年税收快速增长的基础上,今年1-7月份组织建筑、房地产业各项税收15927万元,同比增长87.73%,增收税款7443万元,占全部地税收入的24%。二是实现了部门配合下的多方共赢。相关部门以信息共享为依托,强化了租房、装房税源管理,提高了各部门“四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速推进了部门间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的进程。三是促进了税收管理方式的转变。丰富了税收管理手段,深化了以社会综合治税为特征的综合管理;加快了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了房地产一体化税收管理水平,同时为推动其他行业税收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四是提升了地税部门形象。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税,地税机关在部门配合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突出,工作地位进一步提高。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在枣庄市局报送的《关于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报告》批示中指出:在我市滕州做了很好的探索,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王忠林,滕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滕州市副市长孟宪纲分别做出批示,对滕州地税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进一步提升了地税部门形象。

责任编辑:张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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