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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实验小学组织学生及家长学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8-1-6 17:58:54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记者 李志伟 通讯员 马世炎)对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少家长、专家提出质疑:孩子未必能合理、健康地支配自己从未有过的自由时间。再说,“十年寒窗苦”对于娇生惯养的中国独生子女来说也未必是件坏事。同时,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少青少年沉溺于网吧无法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一些新问题的出现,使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鉴于此,枣庄市中区实验小学首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领会其深远意义,改变意识,提高认识;然后分级部、分班级召开家长会及学生会,由校领导、班主任作不同的演讲及报告,从而使大多数家长与学生达成共识,消除隔阂,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与目标,使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张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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