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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服务作用,全面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现就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金融支持的重点。长期以来,农村信用意识相对滞后,农村信贷风险较大已成为制约农村信贷投入的主要因素。通过开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可以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增强信用意识,有效防范失信行为的发生,改善融资环境,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打造农村金融信贷投入的绿色通道,切实发挥金融支农主渠道作用,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把其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的原则,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紧紧围绕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突出对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1.加大有关部门对农村金融的服务支持力度。有关部门对农村金融工作支持配合的主动性明显增强,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银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措施逐步到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农村经济金融运行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今年年底全市“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数量分别占40%、30%、25%以上,银政、银农关系进一步融洽,农村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农民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
3.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确保全市农业贷款新增规模不低于上年水平,力争全年新增存贷比、农村信用社新增农业贷款占比均在60%以上,农户贷款的覆盖面达30%以上,农户有效贷款需求满足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改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
1.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加强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解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职能部门间的日常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优势互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础引导和风险补偿作用。
2.建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一是按照“量化指标、客观评价”的原则,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力求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二是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评价分别由市、区(市)两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并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二)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1.推进“三信”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广泛开展以“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乡镇”为内容的农村“三信”工程创建评比活动,强化农民信用意识。二是实施信用激励政策,将贷款利率浮动、授信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充分发挥信用杠杆作用,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
2.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建立以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种植养殖大户为主体的“自愿组合、多户联保、风险共担”的大联保组织。二是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鼓励组建以民间担保基金为平台的专业化担保机构。三是推动银保合作,发挥农业保险对农业小额信贷资金的风险保障和补偿功能。四是探索建立“财政主导、保险跟进”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1.突出信贷支农重点。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题,不断创新支农理念,完善支农手段,改进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一是加大对粮食生产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以滕州市、峄城区、台儿庄区的小麦和玉米为代表的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二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以山亭区“火樱桃”为代表的14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实施“一村一品”工程。三是加大对旅游观光农业的信贷支持,围绕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特色旅游经济。四是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妇联组织的妇女创业行动、共青团组织的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五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滨湖蛋制品、城头豆制品、店子食品、底阁蚕茧、马兰屯淀粉等镇村经济,发挥盈泰食品等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一镇一业”格局。六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重点支持山、水、田、林、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治理改造。七是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农民助学贷款、购建房贷款以及购置农机具、生活用品等生产生活性消费。
2.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一是创新信贷服务方式,积极推行贷款上柜台、阳光直贷、小额信用贷款、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循环贷款等信贷管理方法,对信用户、信用村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化、额度放宽、利率优惠等措施。二是创新信贷产品,在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信誉有保证的农业龙头企业中积极探索开展仓单、应收账款及钢结构厂房等动产不动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贷款担保范围,解决担保难问题。三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清算支付系统、国库划拨系统、信贷征信系统、农民工银行卡、惠农一本通等金融服务平台,使更多的农民结算款项、惠农直补资金通过金融结算渠道及时划到农民手中,为农村资金流通建立“绿色通道”。
3.开展金融政策知识下乡活动。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发布金融政策知识。二是开展支农信贷政策乡镇巡回宣讲,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金融政策,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三是编印《农村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手册》,制作信贷支农新产品宣传展版,开展金融知识“送机关、送企业、送社区、送农家”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枣庄市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对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三是加强有关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要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信贷需求,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有关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风险补偿作用。
(二)发挥金融机构主动性。一是人民银行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组织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争取更多的支农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额度,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投向。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要以改革转型为契机,不断拓宽信贷支农范围,重点加大对涉农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 “水网、电网、路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广小额信用、订单质押、信用协会担保等信贷产品。四是邮政储蓄要进一步扩大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促进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五是有效发挥保险对农业生产的保障作用,加强与信贷产品、财政支农项目合作,推进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发展。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金融 生态环境 意见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