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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圆满完成 相关优秀短视频征集正在进行中

2023-05-04 15:50:4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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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4日讯(记者 张刚)根据省、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枣庄市实际,医保局决定自2023 年 3月底至 4月 30 日,在枣庄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2023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定于 4 月份在枣庄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以筹划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内容

  宣传基金监管政策。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信用评价等相关政策,推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全社会参保人员全面准确掌握自觉遵照执行政策法规,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

 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向参保患者讲好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医保惠民政策,激发群众参保热情。宣传介绍医保经办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大力宣传药品双通道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医药招采等政策,倡导“让医保政策走进群众,让普通群众放心就医”的理念,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曝光违规违法案例。公开曝光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对举报处理、奖励办理流程的宣传解读,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四、宣传形式

广泛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制作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单页等资料,供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在大厅、窗口、门店等场所张贴、发放,发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合作机构和参保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

  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组织开展对经办人员、定点医药机构执业人员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解读法律法规和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政策,促进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活动。以案为鉴、以案明责,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宣教结合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组织参加短视频大赛。制作有趣味性、典型性、代表性的短视频作品。广泛发动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

  线上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线上途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举报奖励办法和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六)定点机构共同宣传。枣庄市各定点医院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宣传咨询台、公布举报电话;各定点药店、诊所通过制作门店版面、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共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五、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是医疗保障系统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也是医保系统连续第五年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协调宣传各项工作,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有序推进。(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镇(街)医保办、各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要围绕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基金监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素材,持续强化常态化宣传。

  总结宣传经验。各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将宣传总结、宣传图片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集报送。

  附: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遴选一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短视频作品并全国推广。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医保系统、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二、作品要求

  (一)主题内容

  突出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基金监管日常工作,短视频可涵盖基金监管政策解读、工作成果展示、案件侦破、执法实录、情景演绎、科普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要求原创作品,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充分展示医保基金监管成效经验和队伍风采,发挥正向宣传引导作用。

  (二)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可为短视频、动漫、微电影、微纪录片、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 等。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节奏紧凑,时长不超过15 分钟,以3分钟内短视频为主。视频分辨率≥1080P,建议采用MP4(H.264编码)视频格式,视频文件不超过 1GB,并提供相应内容简介及创作说明。

  (三)创作要求

  1.参赛作品需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2.作品创作单位(团队)须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创作单位(团队)自行处理。3.参赛作品应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要求,其标题、语言、表演、字幕、画面、音乐、音效中不得出现以下具体内容:

  (1)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3)不得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

  (4)不得出现广告植入,包括但不限于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等要素的特写画面;

  (5)不得出现二维码等可读取识别的信息;

  (6)不得出现其他有违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三、时间要求

  短视频征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6 月30 日。

  四、报送方式

  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各省级医保局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参赛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大赛,严禁强制参加和摊派任务。由省级医疗保障局对本辖区内报送的参赛短视频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每省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0 个。以省为单位将推荐作品的报名表、授权书扫描件与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可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也可在邮件内发送百度网盘、腾讯微云等共享链接密码以供下载。

  五、评选方式

  国家医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短视频大赛的视频征集、评选、展示等工作,邀请相关行政、经办、机构代表、媒体代表等,围绕作品主题、内容、创意、拍摄、剪辑等多维度开展初评、复评、终评。国家医保局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向获奖作品参赛单位颁发证书、全国通报表扬,并在相关媒体平台集中展播。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