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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班

2020-08-31 14:1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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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枣庄市司法局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全市执业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区(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鲁网8月31日讯(记者 张程)8月28日,枣庄市司法局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全市执业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区(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教授牟利成从《民法典》的结构、创新与民生等方面作了专题讲座。

  牟教授通过《民法典》概览,让大家对法典有了系统性的认识和了解,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生动诠释了《民法典》的亮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热点问题、《民法典》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参训人员加深了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识。

  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传刚主持培训班并就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提出具体要求。

  贾传刚指出,《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编纂《民法典》是对几十年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次系统梳理和融合升级,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伟大成就,也是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长期积淀的智慧结晶。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民法典》的颁布,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提供了基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依法维护人民权益,都具有重大意义。

  贾传刚强调,《民法典》是民事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要充分发挥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专业机构和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依法履职、依法治理的能力。

  贾传刚要求,要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要提高示范带头能力,带头学法、遵法和守法。要坚持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真正吃透《民法典》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要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各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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