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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2020-08-21 14:1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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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7号文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31日公布《<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2017年3月10日,我市以市政府第2号令发布了《枣庄市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下管线管理的指导意见,借鉴淄博、东营等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本《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专业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从规划制定到审批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进行了全过程规范。

  二、起草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7号文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住建局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组织科室业务骨干成立起草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并到相关单位调研学习,听取起草意见建议。在学习借鉴周边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枣庄实际,起草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程序征求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细则(送审稿)》。报送至市司法局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研究。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同意后,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各专业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部门编制地下管线相关专项规划,做好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规划意见、规划许可等规划手续办理以及配合做好验收工作,统筹协调各类地下管线的规划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动态管理和数据共享工作。其他各专业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专业管线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明确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专项规范进行建设,按照程序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需要使用土地的,办理用地手续,不得随意建设各类管线。

  (三)明确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地下管线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并实行联合会签制度,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地段既有地下管线现状并与相关地下管线管理使用单位确认,组织编制既有管线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质量安全管理,避免管线安全事故发生。

  (四)规定地下管线工程年度综合建设计划制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建设维护需求,编制地下管线工程年度综合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按照地下管线工程年度综合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未列入年度综合建设计划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规定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施行日期是2020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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