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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事支持起诉暨法律援助工作促进会在峄城区检察院召开

2020-09-22 11:2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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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枣庄市民事支持起诉暨法律援助工作促进会在峄城区检察院召开。

  鲁网9月22日讯(记者 张程 )9月18日,枣庄市民事支持起诉暨法律援助工作促进会在峄城区检察院召开。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传刚及各区(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代表,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德琦及全市检察系统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同志、部门负责同志等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第四检察部主任童玉红主持,峄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伟泉出席并致辞。

  李伟泉在致辞中说,检察机关对有诉权的当事人支持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共同的职责所在。枣庄市检察院与枣庄市司法局会签文件的出台,建立协作机制,搭建维权平台,为今后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使得支持起诉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之间的衔接更为顺畅,取得了共进、共赢的效果。 

  现场会上,峄城区检察院做了《“三个强化”“四项措施”提升支持起诉办案质效》的典型发言,各单位围绕构建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深入讨论。

  随后,贾传刚讲话要求,一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配合工作;二要立足现实,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工作优势;三要建立机制,不断实现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长效发展。 

  最后,张德琦副检察长讲话强调,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检司两家协作配合的重要抓手,更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既保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要正确认识检司两家的协作关系,准确把握民事支持起诉的范围和条件,审慎运用调查核实权,合理考虑支持起诉风险,兼顾支持起诉与诉讼监督并重,确保工作成效。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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