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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7-02-18 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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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新城会展中心正式开幕,枣庄市政协委员(工商联界)姚磊接受鲁网记者专访。

  鲁网枣庄2月18日讯(记者 常慧 见习记者 张钟文)2月1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新城会展中心正式开幕,枣庄市政协委员(工商联界)姚磊接受鲁网记者专访。

    姚磊说,近几年来,在枣庄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枣庄市始终把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中之重通过精准政策扶持,强化优质服务推动创新创业,完善服务平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等举措切实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效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枣庄市经济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晰地看到,当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急需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非公小微企业自身的缺陷。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难以达到放贷条件;大多数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小微企业总体信用状况较差。另一方面,正规金融的体制局限和约束不容忽视。银行业机构“嫌贫爱富”;信贷管理日趋严格;风险防控不断强化;银行业机构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不足,金融服务有待改善和加强。二是融资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民间借贷利息高。据调查,目前民间借贷的利息一般是20%-30%,高的达50%甚至更高。银行利率浮动幅度存岐视。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多的上浮50%100%。银行贷款及融资中间费用高。贷款过程产生的资产评估费、担保费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贵的一大症结。 

  (二)创新资源缺乏,共享程度偏低 

  枣庄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相对较少,与外地高校和科研机构交通渠道有限,部分产业发展技术问题无法获得足够的技术支持,加之枣庄高端科技人才、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等创新资源绝大部分集中在枣庄高新区和市直单位,创新人才、科研设备仅服务于本单位,开放共享程度较低,市区中小微企业即使花钱也未必能享受到国家级、省级等科研机构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枣庄产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产业集群度有待提高 

  枣庄纵深推进“265”产业集群发展,突出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医药和医疗器械、大数据等四大优势板块,努力抢占先进制造业制高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全域旅游提档升级,加快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新兴服务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迈进。但是在集群的发展中,日益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产品档次和附加值较低、缺乏自主品牌、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分工和协作水平、市场秩序混乱、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社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外部约束日益严重等,因此必须要端正思路,重视集群本身的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促进集群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对策建议 

  “十三五”是我们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关键时期,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要求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作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突破口。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贯彻公平待遇原则,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服务支持上一视同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外部环境建设。从根本上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继续扎实开展好 “个改企”“企业帮扶行动”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各有关部门将已出台的扶持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力促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我们要突出项目建设、安全发展两大支撑,优先发展工业经济、县域经济两大领域,不遗余力守住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两大底线,积极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抓好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在煤化工、玻璃、采暖、门窗等重点产业的资源整合,配套培育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继续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充分利用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非公经济融资难题 

  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在继续做好重点培育企业上市服务的基础上,加大领导精力投入,尽快引进五百强企业和高端技术企业,早日实现产业与资本对接。对一批成长性好、细分市场成熟的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同行业的骨干企业通过并购形式打捆上市等。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布点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非营利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引导其大胆地为成长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四)进一步创新扶持方式,科学精准帮扶,助推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转型升级 

  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企业发展的信心,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企业,调整和刷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模式,支持方式和路径不变,适当抬高政策门槛。比如为提升自身装备水平,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自主购置设备或融资租赁设备达到上千万以上的可否享受补贴资金。 

    总之,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要积极对接中央和省里支持产业转型、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要求,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落地、落细、落实,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全面落实政策红利,高效配置生产要素,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企业帮扶、监管服务、督办落实力度,着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大力推动全市经济始终在健康可持续的轨道上运行,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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