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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卫健局严管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

2020-03-20 09: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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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0日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有效防止疾病传播,市中区卫健局采取“三举措”着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取得较好成效。 

  一、突出主体责任,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时期医疗废物管理要求的通知,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明确具体科室、工作人员和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由负责院感的人员为本单位业务科室提供技术指导,切实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管理。要求辖区所有医疗机构与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暂时贮存,谨防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院内感染等情况发生。对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各集中隔离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按照新冠肺炎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盛装,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确保封口严密。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还对医疗废物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确保安全。 

  二、突出督导检查,强化监管。在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内容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登记交接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等情况。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有专用运输工具通过专用通道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常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各医疗机构及隔离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进行上门收取,收取后进行集中处置。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00余户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区卫健局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共下达监督意见书65份,立案处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相关案件4起、罚款1.5万元。 

  三、突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区卫健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多次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共有1700余人接受培训。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作为医院内部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由专业团队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暂存间及运输工具消毒、防护用品使用及医务人员防护各个方面,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演练20余次。特别是市中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各集中隔离点作为重中之重,多次组织人员开展技术讲解和应急演练。区卫健局充分利用对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的契机,积极宣传最新的防控技术指南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警示标志的详细使用说明,规范医疗废物的回收流程,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 (通讯员 史平军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