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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百家药店推进行动保障百姓安心用药

2020-04-03 08: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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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3日讯 走进枣庄市薛城区的幸福人大药房,亮眼的“酒精、口罩已到货”被张贴在醒目位置。墙面上公示的放心消费药店创建承诺书显示“疫情防控期间本店承诺严格规范零售行为,杜绝售假售伪、哄抬物价、囤货居奇、欺诈骗保等行为,助力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阻击战,为枣庄市全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充足的药械保障服务”。这是薛城区致力打造“放心消费创建”百家药店的普通侧写,自疫情发生以来,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百家药店行动,旨在督导药店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完善经营体系和服务水平,共同维护枣庄市全区药械市场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满意度。 

 

  找准站位,稳价保供。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枣庄市全区超百家药品零售企业发起“稳价保供,则民心安”承诺倡议,参与承诺签署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和单体药店针对所经销的药品、器材,向市民做出反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变相涨价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承诺,对于口罩和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紧缺物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价格指导意见执行,最大限度的给更多市民提供购买机会。

 

  重点举措,规范服务。薛城区市监局对薛城区零售药店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专项指导和检查,在督导药店对照《放心消费药店创建示范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对药店经营资质、执业药师配备、营业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药品分类摆放和储存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导药店建立完整、准确的药品采购、验收、销售以及不合格药品处理和追溯体系,核查连锁企业门店是否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标准、统一服务,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等。

  线上线下,宣传教育。通过组建药店经营者微信工作群,执法人员及时在线上向广大药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及时收集、反馈并帮助解决各药店在创建过程反映的问题。线下向药店派发百余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帮助从业人员解读、理解创建要领,确保参创者对活动100%知晓率和认同感。大力督导药店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多渠道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培育、奖励一批口碑良好、质优保真的“标杆”单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对信誉度差、违规经营者的处罚整治力度,提高创建工作针对性。建立工作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呼吁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监督,助力薛城区“放心消费创建”百家药店行动深入推进。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百家药店推进行动以来,薛城区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职能,引领薛城区百姓药业、宝康医药、幸福人大药房、立健药业等众多门店参与其中,秉持行业操守,规范优化服务,致力打造“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药”,用上“安心械”,助力薛城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讯员 丁笑)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