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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2020-04-17 17: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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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7日讯 非法行医行为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始终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疫情防控以来,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近期,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犯罪的2起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0年1月30日,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接群众举报,发现孙某泉设置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医场所,且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经调查,孙某泉先后于2012年9月、2016年4月因非法行医两次受到市中区卫生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2020年2月25日,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某芳设置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医场所,且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经调查,孙某芳先后于2013年9月、2015年12月因非法行医两次受到市中区卫生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步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的规定,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法定程序将孙某泉非医师行医案和孙某芳非医师行医案2起案件移送市中区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2起案件立为非法行医案侦查。
  通过此次依法移送2起非法行医案件,将对非法行医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不断提升枣庄市市中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新冠肺炎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水平。(通讯员 唐永祥 吴保印 曹瑛 朱光祥)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