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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为贫困人口购买门诊及门诊慢性病开展慢性病患者“送药上门”服务

2020-06-16 17: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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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6日讯(记者 杜伟) 枣庄市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措施,防止因病返贫,2020年为全市9234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门诊及门诊慢性病商业保险,实现了贫困人口门诊及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覆盖叠加,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门诊医疗费用降低到10%以内,大大降低了贫困人口门诊用药负担。为切实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公里”,6月12日,枣庄市在峄城区启动了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患者“送药上门”,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创新门诊慢性病鉴定模式,实现“应办尽办”

  目前,枣庄市经过鉴定办证的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达到37528人,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0%,较好地解决了患慢性病贫困人口门诊用药负担较重的问题。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开辟门诊慢病鉴定绿色通道,由医保卫健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和家庭签约医生对贫困人口慢性病进行了全覆盖鉴定,实现慢性病鉴定“四最”。“证明材料最少”,申报人员只需提供鉴定审批表和住院病历就可申报;“办理时限最短”,对符合慢性病鉴定条件的当月鉴定完毕,对恶性肿瘤、肾透析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随到随办;“办理流程最简”,简化申报流程,组织医疗专业人员直接到镇级卫生院开展集中鉴定,对行动不便的组织上门鉴定;“办理质量最优”,鉴定通过次日即可享受待遇,同时告知其享受慢性病待遇的规定,切实为贫困人口提供最优服务。

  二、创新购买门诊及门诊慢性病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为9.2万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门诊及门诊慢病保险,每人每年80元。贫困人口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由商业保险承担,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即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400元以内的,经基本医保、商业保险报销后,实现贫困人口门诊医疗零费用;贫困人口经门诊慢性病病种鉴定后,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后,商业保险再给予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的补充赔付不设封顶线,支付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基本医保统筹后剩余费用的90%以上。实现了贫困人口门诊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应保尽保”。

  三、创新实施精准“送药上门”,实现“应享尽享”

  一是精准确定目标人群。对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甲亢、甲减)、脑血管疾病恢复期等4类患者开展精准“送药上门”服务,由各镇街扶贫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核实核准贫困人口患病信息,确定目标人群。

  二是精准明确工作职责。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人口信息;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算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医疗救助衔接和补偿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生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精准开展“送药上门”。在保障贫困患者医疗安全前提下,优先提供使用基本医保基础性用药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基础性用药。家庭签约医生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提高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每季度随访、送药等上门服务不低于2次,季度初和季度中各1次。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