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分局扫黑大队成功侦破全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01-23 15: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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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1月23日讯 (见习记者 宋均崇)2019年1月23日,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了解到,从2017年8月到2018年11月,台儿庄分局经过缜密侦查,艰苦奋战,成功侦办郭文彬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于2019年1月21日由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成功判决,这是我市成功判决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也是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要战果。

    台儿庄分局刑警大队长于洪连对这起案件进行详细的介绍,他说:本次事件是2017年8月29日下午5点左右,在泥沟镇驻地枣台路十字路口发生,当时受害人李先生驾驶一辆白色宝马,犯罪嫌疑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撞向李先生的车,李先生下车查看时,对方车出来5名壮汉,一个对李先生进行锁喉,其他人把李先生按到喷辣椒水,之后把李先生车开走并将车里所有有现金等贵重物品一并抢走,因为当时全国的涉黑工作没有开展,开始便以抢劫罪立案调查,后经过网上比对和作案车辆的逃跑路线,警官追踪到了滨州。该案侦办过程中,台儿庄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抽调专人专案经营,台儿庄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研判,先后赶赴滨州市阳信县、沾化区等多地万里追捕,一举将郭文彬等7名犯罪集团成员成功抓获。之后开展大量的取证工作,2018.11月向检察院推出,7人当庭认罪处罚,无一人提出上诉。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文彬、周峰(在逃)、王福成作为李文轩、齐希飞(均另案处理)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为非法谋取利益,采用暴力手段非法索取债务。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间,郭文彬、王福成伙同周伟建、张超、刘荣杰等人先后在台儿庄以及淄博、济宁等地,对有经济纠纷汽车的驾驶人员,采用喷辣椒水、掐脖子、打砸车辆等暴力手段,强行夺取车辆,共作案4起,夺取汽车3辆,砸毁汽车1辆,在夺取车辆过程中,致一人轻微伤。郭文彬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共计4.3万元人民币。

  该犯罪集团案件的成功侦办,充分展现了台儿庄分局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战斗力。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