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设置6处年货临时摊点

2019-01-31 14: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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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1月31日讯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袁齐)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为全面规范山亭区春节期间年货市场经营秩序,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消费购物需求,为市民提供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春节消费环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在城区划定6处年货临时摊点。 

  此次年货市场设置时限为2019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至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自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七)起,所有摊点必须无条件撤离。 

  设置区域为香港街(邾国路至新源路)、崇文路(府前路至汉诺路)、仙台路(府前路至汉诺路)、玄武路(府前路至汉诺路)、淮海路(新源路至汇丰路)、抱犊崮路(商贸城北门)。新年春联、糖果干货、灯笼等年货摊点,一律进入指定年货临时疏导区域内经营,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商店不准店外经营,店外不准堆放拖把、扫帚、垃圾桶等杂物。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否则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往年管理惯例,听民声,察民意,在城区内设置6个临时设置年货摊点区域。为坚决杜绝各类采取“流动式”“游击式”等经营模式的商贩占道经营、随处售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及时整改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年货市场规范有序,让百姓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说道。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