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4家游泳馆不合格被查 目前均整改完毕

2019-08-30 08: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8月30日讯(记者 李秀莉)8月28日,枣庄市体育局发布了《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针对枣庄市中区、薛城区4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按照山东省高危项目督查通报要求进行整改,目前都已整改完毕。

  针对枣庄三中游泳馆存在无证经营问题,市中区体育局要求三中游泳馆在整改合格后,申请办理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在浅水区出发台张贴警示用语,禁止使用浅水区出发台,对浅水区出发台使用塑料泡沫进行包围处理;并要求三中游泳馆按照《高危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增加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圈及救生担架等救生器材并增加氧气袋。同时,要求三中游泳馆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等制度完善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同时,针对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存在的问题,市中区体育局要求枣庄市游泳管理中心在浅水区出发台张贴警示用语,对浅水区出发台使用塑料泡沫进行包围处理,禁止使用浅水区出发台;按照《高危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添加不少于4个救生观察台;增加配备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圈及救生担架等救生器材;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等制度完善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并对淋浴间进行防滑处理,铺设防滑垫。

  在薛城区,薛城区体育局针对颐正园游泳馆、金尊国际酒店游泳馆等2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后,颐正园游泳馆已按标准数量增设了观察台,购齐了救生器材,补齐了规定的管理制度,更衣室、池边采取购买防滑垫的方式做了防滑处理;金尊国际酒店游泳馆已经购买了缺少的救生器材,补齐了规定的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