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枣庄频道 > 专题 > 正文

不同的战场 同样的坚守 一位军转干部的初心与使命——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徐庆伟

2020-07-31 16: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7月31日讯 他当了19年兵,等于是前半生在保家卫国,后半生在为民司法。他叫徐庆伟,今年57岁,在2001年8月,经组织安排从武警机动部队营长岗位转业到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职级副处)。脱下橄榄绿,穿上检察蓝,戎装褪去多年,但他始终牢记退伍不退色的初心,将党员的使命责任抗在肩上,带着军人精神继续在检察岗位上发光发热。

  早年在部队生涯中,徐庆伟曾历任班长、排长、连长、股长、营长,被解放军三总部授予“全军优秀班长”荣誉称号、被武警总部表彰为“优秀教练员”、被陆军第二十集团军表彰为“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三次荣立三等功。转业后在检察工作中,他先后五次被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个人,所办案件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精品案件”、“全国十佳”纠正违法案例。他的事迹先后被正义网、大众网、山东检察、枣庄日报、滕州日报、滕州电视台等媒体报道,还参加了2017年“最美滕州人”年度评选。2019年8月,他被滕州市委宣传部、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授予“优秀退役军人”荣誉称号。

  徐庆伟总说:“我曾是一名军人,虽然现在脱下了军装,但是我仍然要保持军人的本色,精神是不会随着军装脱下而磨灭的。穿上军装,那是一种责任,脱下军装,责任仍然在肩头。”徐庆伟传承着部队红色基因和优良传统,牢记初心,永葆军人本色,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忠诚敬业,铁肩担当,是优秀军转干部的典型代表。

  永葆本色,再谱新篇

  徐庆伟服役的连队,属于四野六纵十七师,在对越自卫反击作战中被中央军委授予“攻坚英雄连”荣誉称号。他传承攻坚精神,两次放弃高考和提干机会,用19年燃烧的青春,续写了革命先辈们创造的辉煌,光荣出席了济南军区抗战胜利五十周年座谈会。

  转业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后,他视新岗位为新战场。工作办案之余,经三年本科学习、四年考试,以46岁的年龄通过了司法考试。从法律白丁逐步成长为胜任侦查、公诉、案管和执检等主要检察业务的全能型干警。

  徐庆伟主办的公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枣庄市院、高检院评为“优秀案件”、“精典案件”、“全国十佳”纠正违法案件。2013年2月,他被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18年6月,被滕州市委组织部表彰为“两学一做”活动“党员示范标兵”,2008年以来,他撰写的以案析理、综合信息、经验材料等文章多次被枣庄市院、山东省院和高检院转发。

    勤勉敬业 倾心履职

    徐庆伟崇德畏法,持正守恒,以人民的安宁为最高追求,司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纵不枉。

  穷尽法律法规,从细枝末节中辨析定性是否准确。2012年,徐庆伟在审查一起职务侵占案时发现,该公司属于国有控股公司,嫌疑人是中专毕业后由事业单位管理并任命的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构成要件要求。经该院分管领导同意,以其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滕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其犯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被告人没有上诉。他为该案撰写题为“职务侵占改贪污,一审判刑十年半”的综合信息被山东省院转发。

  穷尽事实证据,从蛛丝马迹中洞察漏犯漏罪线索。2010年,在审查一起因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引发的受贿案时,徐庆伟查到犯罪嫌疑人还有向两名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经一个星期的补充侦查,形成证据材料十余份,除查明本案嫌疑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外,还查明另两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案追诉2漏犯、5漏罪,案子起诉后滕州市人民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穷尽职能职责,努力追求“三个效果”的统一。2011年,徐庆伟在审查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的案子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打伤,并勒索财物。嫌疑人不赔偿,还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威胁,要求被害人改变不利于他的陈述。徐庆伟认为,发挥法的指引、评价、教育等规范作用,让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被害人道歉赔偿,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滋生案件的土壤,才是司法的根本目的。他向犯罪嫌疑人摆事实、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事后,犯罪嫌疑人非常感谢对他的教育挽救,认罪服法,并向被害人道歉赔偿。最终嫌疑人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案子也诉出判赢。

  立足检察,胸怀全局

  多年来,徐庆伟立足检察工作的同时,把检察视野和触角延伸到全社会,为滕州检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不遗余力。

  他对滕州市十家律师事务所、150余名执业律师进行调研,联系办案实际,借鉴先进理论研究成果,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先后两次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授课。他还应邀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授课,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帮助滕州市社区矫正机关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难题。

  2017年4月,徐庆伟发现滕州市水源地马河水库和备用水源地户主水库上游因养殖业污染严重,河流已失去灌溉等功能,遂向院领导提出检察工作建议。历经两个多月,他和同事跑遍了两库控养、禁养区内20余村近100家养殖厂,形成调查文字、照片资料100余份,配合东郭镇清理被污染的河道近10公里,向有关机关、单位发出了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书,滕州市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在10月底前进行根本治理。该建议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2016—2017年,徐庆伟和同事对监所工作检查时发现两名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有异常现象,遂依法立案,结果发现辩护律师勾结被羁押人员在羁押场所贿买立功线索,以实现双方立功减轻处罚和违法收受风险代理费的事实。依法向监管场所、两位律师的上级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除监督纠正了上述违法行为外,还纠正了有关事业单位长期违法收费的行为。2019年4月,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13-2018年“全国十佳”纠正违法案件。

  铁肩担正义,忠诚为人民。徐庆伟在部队四次救人于危难,到该院工作后又两次解人倒悬。为军旗添彩,为检徽增光,他的工作作风彰显了一名优秀军转干部和检察干警,对党、国家、人民的无限忠诚、无限热爱和无私无畏的情怀。

  2017年7月1日,滕州市检察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徐庆伟同志学习,学习他退伍不褪色,新岗展新姿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攻坚克难,学习不辍的坚强意志品质;学习他崇尚法律,理性司法的职业操守;学习他铁肩担正义,忠诚为人民的家国情怀。(通讯员 姚媛)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