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枣庄第三批终生禁驾人员及432名“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被曝光

2019-03-19 12: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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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2019年第三批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鲁网枣庄3月19日讯(记者 杜伟)3月18日,为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推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实名公布了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2则、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432名。

  酒驾人员名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这4名因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对这432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公告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谨慎驾驶、安全驾驶,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目前,枣庄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正在持续深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职责,立足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区道路特点,盯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密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严处超速、逆行、违法变更车道、占道行驶、超载,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农村面包车超员,“黑校车”、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以良好秩序保障安全畅通,保障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通报典型案例2则: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1 枣庄峄城“4.17”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841715时许,刘祥凯驾驶报废的经过改装的无户无牌照“江淮”牌拖车,在峄城区峨山镇马楼村东十字路口由东向西倒车过程中,将行人马庆杰撞倒,左腿卷入车轮致伤。事故发生后,刘祥凯积极救助马庆杰,但在120110到来时未出现在现场,属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经法医鉴定,马庆杰损伤程度为人体重伤二级。 

  经调查,刘祥凯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弃车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81213日,刘祥凯被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刑事处罚20181220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枣庄峄城“12.23”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212236时许,姚秀贯驾驶鲁Q8H***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峄城区吴底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底阁镇郭楼村西、甘沟十字路口东路段时,因疲劳驾驶不慎撞上前方位中才骑的自行车,致使位中才头部等处受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姚秀贯弃车逃逸。经法医鉴定,位中才系严重颅脑外伤死亡。 

  经调查,姚秀贯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914日,姚秀贯被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刑事处罚2019125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