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 枣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2019-06-19 17: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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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6月19日讯(记者 张刚)6月19日上午,《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王振介绍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汤国华、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曹先贺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王振介绍,近年来,在枣庄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市紧扣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每年城镇新增就业4多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主要就业指标超额完成任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年超过85%;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新增城镇就业人数持续增加,连续3年超过65%,积极推行“四单培训”,培训各类人员2.1万人,连续3年获得“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项目绩效考评优秀等次。把创业作为破解就业难题的突破口,持续推进“双创”,全市已拥有省级创业园9个,市级23个,区级22个,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连续5年突破2亿元,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实施意见》聚焦“稳”、注重“实”、突破“大”,进一步充实了枣庄市稳就业的“政策箱”,打造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升级版”,是一份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文件。这份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做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于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扎实做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主要有五部分:一是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方面,包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拓宽就业渠道;二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包括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金融支持、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创业税收及补贴政策、积极扶持重点群体创业;三是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方面,包括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加强失业人员培训;四是全面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包括落实失业人员待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五是压实责任保障就业方面,包括压实各方责任、抓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加强形势监测。与之前出台的就业政策相比,这次政策有以下几点突破创新,可以简要概括为“五暂缓”“六扩大”“三延长”“两提高”。

  (一)“五暂缓”: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六扩大”:一是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新增了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生活费补贴、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3项支出。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由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补贴“五险”,增加工伤、生育保险。三是扩大创业补贴受益范围,取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中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的要求。四是扩大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在原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再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五是扩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六是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

  (三)“三延长”:一是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实施期限,明确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极大减轻了企业缴费压力,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二是延长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期限,2019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延长创业孵化载体奖补期限,由一次性奖补调整为最长给予3年奖补。

  (四)“两提高”:一是提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二是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在答记者问环节,王振介绍说,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打造了更加完善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推动积极就业政策向就业优先政策转型。做好就业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八方聚力、合心合力。既需要各级政府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需要广大企业和社会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出台这个《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合力。

  在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方面,我们有哪些具体举措?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汤国华回答记者时说,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我们讲,企业在,岗位在,就业就在。为此,《实施意见》把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放在首位,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劳动关系,提出了几条具体措施:

  一是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继续执行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允许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二是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这项政策的力度是非常大的。

  三是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一方面支持困难企业与工会开展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在岗培训、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规范裁员行为,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力度,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

  四是拓宽就业渠道。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高优势特色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巩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向新就业形态覆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发展家庭服务业;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另外,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我们还提出两项政策措施: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在3年内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登记失业人员每人每年7800元标准,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二是2019年1月1日起,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到五项社会保险,增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通过一减一增,调动企业吸纳就业,特别是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积极性。

  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我们有哪些新的举措?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曹先贺说,创业是最积极的就业,对就业具有倍增效应。1人创业,至少能带动3人以上就业。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提出5条具体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创业环境。2019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推动创业载体升级。鼓励市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积极争取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支持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鼓励各地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按照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创业孵化载体最长3年奖补。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地区免费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经营场地。鼓励建设“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

  三是完善创业税收补贴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要求。

  四是推动创业活力升级。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扩大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鼓励大学生创业。定期举办创业大赛和创业训练营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之星”“十大创业导师”等创业典型选树活动,营造大众创业浓厚氛围。通过以上措施,打造“双创”升级版,在更高层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