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纪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鲁网枣庄7月19日讯(记者 李秀莉)记者从枣庄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近日,市纪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2016年5月,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十里泉村使用扶贫资金购买电动车发放给贫困户,部分贫困户因智力及身体残疾无使用能力,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该村还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2019年6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裕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台儿庄区林业和绿化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副站长、邳庄镇黄林村原第一书记李晓辉在组织实施台儿庄区2017年度造林任务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行造林申报核实职责,造成项目设计位置重叠,致使上级部分补助资金未发挥效益。2019年3月,李晓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市纪委《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要求,把问题排查、整改纠正做实做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处理处置。要继续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之以恒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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