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11日12时起,枣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将转至济宁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2020-02-13 09: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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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3日讯(记者 杜伟)2020212日下午,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获悉,21112时起,枣庄、济宁、菏泽三市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一律由济宁市传染病医院收治,市立医院将作为后备收治定点医院。

    根据“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进行定点集中救治,确定了10家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和8家后备收治定点医院。按照这一要求,自21112时起,枣庄、济宁、菏泽三市的确诊患者一律由济宁市传染病医院收治。原有确诊病例,除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暂不转运,预计3天内能达到出院标准的不再转运外,其余病例一律于21224时前完成转运任务。

    下步,枣庄市将全力以赴做好集中收治、病例转运、人员调配、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医疗救治高效、有序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市立医院后备收治定点医院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和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床位使用情况适时启用。 

责任编辑: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