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2020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2020-03-05 20: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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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滕州市青年人才储备,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聚焦产业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参照山东省和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有关要求并结合滕州实际,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引进青年人才的范围:普通高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有关重点高校目录见附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 

  2020年滕州市计划优选青年人才70名,其中,博士10名,硕士和本科生60名,专业不限。综合管理A职位不设开考比例,综合管理B职位和综合管理C职位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比例调整该岗位优选数量。具体职位如下表。 

  职位表 

优选职位 

优选名额 

优选条件 

学历 

学位 

性别 

综合管理A 

10 

研究生 

博士 

不限 

综合管理B 

30 

研究生、本科 

硕士、学士 

女性 

综合管理C 

30 

研究生、本科 

硕士、学士 

男性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731日以前出生)。 

  (二)坚持政治标准首位。思想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担当精神、奉献意识;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实践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20207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8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898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以下(19848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干部,校级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或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论文获奖者、优秀毕业设计等荣誉或表彰。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3199:0032616:00(含节假日)。 

  查询时间:20203209:0032716:00(含节假日)。 

  报名网站: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3209:00327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综合管理B职位和综合管理C职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名额,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本公告中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3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首先注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同时侧重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与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滕州市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滕州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先不分配具体岗位,统一组织到滕州市八大产业专班、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一线、对口专业技术岗位和镇(街)挂职锻炼,时间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镇(街)、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滕州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滕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管理。博士、硕士在职数空缺范围内,可择优安排担任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可择优聘任相应层级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或国企相应岗位;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政策规定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青年人才优选引进后,在滕州工作5年之内,在滕州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市财政按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优选的硕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公告由滕州市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8885220632-5888890 

  8:30--12:0013:00--17:00,不含节假日 

  附件:有关重点高校目录 

                       

                                               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 

                                                         滕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5         

    

  附件 

    

  有关重点高校目录   

  一、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1.北京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清华大学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北京理工大学6.中国农业大学7.北京师范大学8.中央民族大学9.南开大学10.天津大学11.大连理工大学12.吉林大学13.哈尔滨工业大学14.复旦大学15.同济大学16.上海交通大学17.华东师范大学18.南京大学19.东南大学20.浙江大学2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2.厦门大学23.山东大学24.中国海洋大学25.武汉大学26.华中科技大学27.中南大学28.中山大学29.华南理工大学30.四川大学31.重庆大学32.电子科技大学33.西安交通大学34.西北工业大学35.兰州大学36.国防科技大学37.东北大学38.郑州大学39.湖南大学40.云南大学4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42.新疆大学 

  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1.北京交通大学2.北京工业大学3.北京科技大学4.北京化工大学5.北京邮电大学6.北京林业大学7.北京协和医学院8.北京中医药大学9.首都师范大学10.北京外国语大学11.中国传媒大学12.中央财经大学1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4.外交学院1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6.北京体育大学17.中央音乐学院18.中国音乐学院19.中央美术学院20.中央戏剧学院21.中国政法大学22.天津工业大学23.天津医科大学24.天津中医药大学25.华北电力大学26.河北工业大学27.太原理工大学28.内蒙古大学29.辽宁大学30.大连海事大学31.延边大学32.东北师范大学33.哈尔滨工程大学34.东北农业大学35.东北林业大学36.华东理工大学37.东华大学38.上海海洋大学39.上海中医药大学40.上海外国语大学41.上海财经大学42.上海体育学院43.上海音乐学院44.上海大学45.苏州大学4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7.南京理工大学48.中国矿业大学49.南京邮电大学50.河海大学51.江南大学52.南京林业大学5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54.南京农业大学55.南京中医药大学56.中国药科大学57.南京师范大学58.中国美术学院59.安徽大学60.合肥工业大学61.福州大学62.南昌大学6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64.河南大学6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66.武汉理工大学67.华中农业大学68.华中师范大学6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0.湖南师范大学71.暨南大学72.广州中医药大学73.华南师范大学74.海南大学75.广西大学76.西南交通大学77.西南石油大学78.成都理工大学79.四川农业大学80.成都中医药大学81.西南大学82.西南财经大学83.贵州大学84.西藏大学85.西北大学8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87.长安大学88.陕西师范大学89.青海大学90.宁夏大学91.石河子大学9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9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9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95.宁波大学96.中国科学院大学97.第二军医大学98.第四军医大学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