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村民迷信“风水问题”私自拆毁邻家房

2020-07-06 10: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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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6日讯(记者 陈庆武 通讯员 姚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互利互让、和睦相处。可是山东滕州有这么个村民,迷信邻居的房子破坏自家风水,强行私自拆毁对方房屋。7月6日,记者就此案来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采访。该院在办理该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时,被告人孔某某主动认罪认罚,以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并进行公开宣告。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019年9月,被告人孔某某因为生活不顺心,便请来风水先生来看宅基地,希望能够帮其消灾解厄。风水先生告知孔某某,邻居家的房顶对着其房屋大门,冲了他家风水。孔某某听信后偏执地认为就是邻居家的房顶朝向破坏了自家风水所致。于是,孔某某找到邻居商量拆房未果,后又在村里的老书记、主任的劝告下依然无果。一意孤行的孔某某,在未征得邻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毁邻居家的两间房屋。邻居得知房屋被拆后,便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经鉴定,被损毁房屋价格为人民币5328元,被告人孔某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审查起诉期间,孔某某当面对检察官时,恍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后在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开导教育下,他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主动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最终,该院以情节轻微对孔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我非常后悔,经过这件事,我一定好好学法、守法,谢谢检察官的教诲和帮助!”近日,孔某某在听到对自己的不起诉决定后激动地说。

  “孔某某案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尤其适用,二者本就是多年的邻居,家族关系又近。由于孔某某听信封建迷信,一时偏激,犯下大错,影响了邻里关系,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们在适用认罪认罚里承担主导责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案件中一方面说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方面也在做被害人的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修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采访中,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

  近年来,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化解了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矛盾,通过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自内心地认识到之间的错误,再最大程度给予被害人补偿,从而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作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体现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以人为本的价值统一。

  在此,该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增强法制观念,切不要一时糊涂,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适当组织一些“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邪教”、“反对家庭暴力”等有针对性且适合乡镇村民容易接受的普法活动。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