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20年第六批2名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2020-07-17 19: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7月17日讯(记者 张程)7月17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2020年7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媒体沟通会,会上实名公布2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2则。终生禁驾人员为:刘伟,驾照B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冯严东,驾照C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2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通报: 

  枣庄“9.25”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例 

  2019年9月25日18时许,某某驾驶鲁DT0***号小型轿车沿滕平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山亭区冯卯镇对沟村路口(313省道304公里)处时,与推人力脚蹬三轮车的张某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张某某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冯某某驾车逃逸。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四肢等多处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依法事故认定:某某驾驶轿车行驶时,路况观察不清、未及时控制安全车速、操作不当、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枣庄“3.2”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例 

  2020年3月2日19时16分许,刘某驾驶鲁D9A***号轿车沿羊官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枣庄滕州市羊庄镇羊东村羊官路路段时,与由西向东过路的行人杨某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杨某某死亡。经法医学检验,杨某某系碰摔致颅脑损伤、胸腹部闭合伤、创伤性休克死亡。经酒精检测,刘某上肢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2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程度。经依法事故认定: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时,未及时控制安全车速、路况观察不清、操作不当,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