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2020年第七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曝光

2020-08-13 16:5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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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3日讯(记者 张程 见习记者 刘熠)813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8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媒体沟通会,向社会实名公布3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2则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典型案例

  终生禁驾人员为:

  王敦善,男,49岁,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郭依刚 ,男,46岁,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张洁,男,33岁,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0年枣庄第七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一、枣庄“7.7”林某交通肇事案(死亡事故)

  2020年07月07日11时40分许,在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前小湾村路口,林某驾驶鲁D252**号轿车沿光明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与沿光明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赵某受伤。后赵某经市中区人民医院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法医学检验,赵某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人体血液酒精检测,林某及赵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经鉴定,林某驾驶的鲁D252**号轿车事故发生时时速为67—74km/h。经依法事故认定:林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安全文明驾驶、驾驶机动车超速,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路口观察不仔细、驾驶非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枣庄“7.7”刘波交通肇事逃逸案(死亡事故)

  2020年7月7日5时45分许,刘某驾驶鲁HR9**号重型自卸货车沿薛城区金汇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薛城区省道245 50km周营镇中心医院门口处时,与沿金汇路由西向东行驶向右转弯的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丁某、乘车人孙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逸。伤者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检验,孙某系交通事故导致路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薛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准确掌握了肇事逃逸驾驶人刘某的相关信息,仅用36小时便将其抓获归案。经依法事故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