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通报4起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

2020-11-27 20:5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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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7日讯(记者 杜伟)2020年11月27日下午,枣庄市峄城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峄城全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相关情况,并现场通报4起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

  案例1:转办上级关于枣庄博爱医院违规案例 

  经查,枣庄博爱医院于2020年1月从原址迁出,在新址尚未通过有关行政部门批复且未告知医保局的前提下,该院对峄城区参保人员收治且联网结算。根据《峄城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已拨付枣庄博爱医院统筹基金2353.97元;暂停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案例2: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鹭鸣店违规案例 

  经查,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鹭鸣店因违反价格有关规定,受到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根据《峄城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案例3: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展硕店违规案例 

  经查,枣庄市百姓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展硕店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许可范围不符。根据《峄城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案例4:参保人员以隐瞒外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8月份峄城区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参保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进行医保报销。经查参保人王某某于2020年5月因交通事故导致“头外伤”住院,王某某隐瞒致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1441.65元。

  鉴于王某某已主动退回了违规报销费用,依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鲁医保发〔2019〕95号)第三十二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存在主动退回、及时整改和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规定,对参保人王某某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