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通报2020年第十二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
鲁网1月15日讯(记者 杜伟)近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实名公布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1则。终生禁驾人员为:陈广文,男,36岁,驾龄9年,驾驶未登记注册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并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1名因驾驶未登记注册机动车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滕州“8.23”陈广文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8月23日13时许,滕州市东郭镇白河村村民陈广文驾驶未登记注册时风自卸低速货车,沿滕州市东郭镇前村东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郭镇前村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刘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广文驾车逃逸,并用其他车辆顶替肇事车辆。后经伤情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陈广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2020年7月30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陈广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给予陈广文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