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通报2021年第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一名终身禁驾人员

2021-02-08 16: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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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8日讯(记者 杜伟)近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报了枣庄“9.6”胡某交通肇事逃逸案(死亡事故)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实名公布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6日21时许,胡琼诗驾驶苏E3WS59号蓝色福特野马小型轿车沿市中区龙头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黄庄东路口西侧路段,与由南向北行驶许某驾驶的枣庄1223519号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张某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许某、张某健受伤,车辆损害,后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胡琼诗弃车逃逸。经法医鉴定,许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所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2020年9月17日,经事故认定,胡琼诗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0年12月28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胡琼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终生禁驾人员为:

  褚庆宝,男,42岁,驾龄十四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1名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