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美容师——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户外广告治理工作

2021-10-15 15: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15日讯(记者 杜伟)10月15日,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市中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就户外门头广告整治有关工作进行发布。参加发布会的有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永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告科科长梁涛,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黄永民对市中区户外门头广告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2017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党建为统领,突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城市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精致化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年来始终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获得区直部门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荣获全省富民兴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劳动奖状;2020年荣获“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等荣誉称号。
  一、户外广告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作为市中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区部署和文件要求,对辖区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严格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辖区户外广告多、大、破、乱等突出问题。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市中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外,还成立广告科,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辖区户外广告设置多、乱、滥、杂的现状,经充分调查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了分类,确定整治拆除对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方案细致周密,宣传发动到位,组织保障有力,激励措施得到落实,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此外,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多次召开广告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布置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力,执法到位,保证市中区各项广告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二)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查询档案、现场拍照取证、发布公告督促确权登记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逐个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起详细的户外广告登记台帐,进一步摸清全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同时,依托“路长制”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实际核对,摸清每处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内容,相关的广告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各广告商进行初步调查,宣传各项政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限期整改。2021年2月22日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下发《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台账,与相关镇街及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逐路巡查,逐户查处,对辖区内违法广告、破损广告、LED灯箱、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城区主要道路门头招牌超高、超宽设置和“一店多招”情况得到明显改善。针对城区各类“牛皮藓”小广告治理难问题,由各路段路长采取日常巡查、定点蹲守等方式,对各类乱粘贴、乱发广告行为进行整治。截止日前,共清理广告条幅、“牛皮癣”及墙体广告1000余处,清理擅自悬挂条幅600余条,拆除楼顶、墙体广告316处,受理门头牌匾更换申请1388件。
  三是强化监管,杜绝反弹。以宣传教育为主,以严格执法为辅,增强店主的规范意识,充分体现城管部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以及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等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统一标准,限其自行整改。对劝阻不听,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户外广告,将予以严肃查处,责令设置人自行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坚持杜绝违法设置广告行为。
  二、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近年来,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紧紧围绕“减量、规范、美观、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情操作、依法推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3月份开始,分两个阶段对城区杂乱破旧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到2017年6月底集中拆除工作基本结束,共拆除各类户外广告1万多平方米。2020年经区城管委研究同意,迅速实施第二阶段整治工作,重点对光明大道、青檀路等城区主要干道的高炮广告、电子屏广告、三面翻广告等进行整治,到2020年底,共拆除大型立柱广告116处,楼顶、楼体广告146处,跨路广告3处,灯箱广告115处,合计42061平方米。今年以来对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繁华路段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统筹安排,鼓励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制作户外广告,引领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和提档升级。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意义,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争取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共同参与整治户外广告的良好氛围。另外,按照创城有关要求,通知城区内商铺积极配合,利用商铺LED电子屏播放创城相关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标语视频在城区10块户外大屏进行滚动播放。配合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设置公益广告 60余处,累计播放公益广告视频时长约760小时。
  三、总结经验,进一步实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提升工程 
  1、继续推进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建立健全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档案,及时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加强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杜绝户外广告倒塌伤人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公益广告设置,施工围挡广告公益部分不少于30%,公交候车亭、电子屏等其他各类广告公益部分不少于20%。 
  2、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准。鼓励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制作户外广告,经许可的广告位应设置LED电子屏、电子翻板等新型户外广告。对店招店牌进行提档升级,按照“顶层设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特色鲜明、分级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要求,对城区店招店牌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打造具有记忆城市历史、弘扬城市文化、传播城市精神、彰显街区特色、富有时代感的店招店牌精品示范街,逐步引领城市店招店牌提档升级,为城市夜景增光添彩。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程序。对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繁华路段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统筹安排,提前介入管理,引导门店业主规范设置店招店牌。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告科科长梁涛简单介绍了户外广告设置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目前市中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标准主要依据是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的《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枣政办[2020]11号)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枣城管[2021]23号)等文件。其中《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止。按照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心城区建设管理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枣庄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市中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广告安全现状,近年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逐步加强市中区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广告的规范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提升了城市市容市貌,营造了整洁、文明、美观、安全的城市空间环境。
  关于市中区对户外广告今后的管理规划,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磊介绍称,下一步,将认真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总结经验,对比差距,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巩固成果。继续深入抓好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设施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建立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目标,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对城区的户外广告实行划片管理,把监管责任明确到管理者,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将限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将予以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依托智能平台,提高广告管理水平。切实发挥 “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作用,将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和实施、安全管理和各项整治、公益广告管理等统一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构建规范统一、高效有序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筑牢城市规划基础。户外广告设置与环境空间相协调。如果户外广告随意设置,就会破坏城市原本的建筑物形象。因此户外广告的位置必须同道路、建筑物、居民社区、公共设施等相协调。在户外广告设置时就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尺度、高度、用料、色彩、造型、内容等,把这些要素都融入到周围的环境空间之中进行整体、全面、协调规划。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落实《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的文件要求,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广告集中整治行动,以规整大型户外广告为契机,净化城市空间环境,为城市空间整体规划做好准备,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尚、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户外广告作为一种广告媒介,能够通过刺激消费起到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刺激消费需求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户外广告作为城市形象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设计和制作中,要综合考虑城市形象建设的因素。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美化城市环境,创造和谐环境氛围的积极作用。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城市形象除了能够在外在环境的美化上发挥作用,还应该能引领文化潮流,传播城市文化理念和精神内涵,增强内外部公众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感,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未来户外广告在城市形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高。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与城市环境、经济社会协调统一,才能促进户外广告的平稳发展,从而推动城市形象建设乃至国家魅力的整体提升。

  最后黄永民解释管理部门为什么要予以制止户外广告。首先部分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有一定破坏作用。很多小型广告业主和广告代理商一味地追求最大化的利润,考虑的只是地理位置的优越性,缺乏整体规划的连贯性。在投放广告时如果不顾及周围的环境,只是站在自身的角度去随意设置广告牌,甚至一些广告商在没有政府审批的情况下就开始投放户外广告,就会造成一部分户外广告与周边的住宅区、绿化带、商业建筑、工业用地等不协调,严重影响城市的环境美观,对城市形象、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其次部分户外广告影响城市居民的审美感官。有些广告商为了节省成本,对户外广告从设计、制作到设置成本以最低化为原则,造成不少户外广告,创意设计内容和表现漏洞百出,缺乏人性化的内容。广告语言不归范、错误等现象经常出现在一些中小型的户外广告上,甚至还会有一些低俗的、色情的、恐怖的户外广告存在比较偏僻的城市郊区,与城市形象建设背道而驰,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本土文化,而且严重破坏了公众的视觉感官。再次户外广告缺乏管理规范。执法部门作为城市公共资源的维护和管理者,有责任对户外广告进行科学规划,发挥户外广告带动经济文化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的作用。如果不能统一的管理标准和依据,治理成效可见一斑,这种情形会导致户外广告设置杂乱,甚至低俗、低劣的户外广告出现在城市的角角落落,干扰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治理。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