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安出台十二项措施“保民安、护发展、创满意”

2022-05-19 16:59:4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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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9日讯(记者 杜伟 华敏)5月19日,枣庄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枣庄公安“保民安、护发展、创满意”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勇详细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政委张鹏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杜茂广;市公安局网络诈骗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姚雷出席会议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据刘勇介绍,今年以来,枣庄全市公安机关围绕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作风,聚焦简政放权、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打击犯罪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了“抗疫情、促稳定、保民生、护发展”十二项措施。

  一是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群众可登录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枣庄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申办户口迁移、驾驶证补换、无犯罪记录证明等38类公安服务事项,查询了解最新便民服务信息。

  二是推行服务事项“容缺办”。群众换领驾驶证时,无法提供身体情况证明的,可先行换领证件,后期补交健康证明。群众在户籍窗口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迁移等业务时,暂时无法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的,可先行办理业务,后期补交证明。

  三是推行窗口服务“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针对群众工作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的难题,全市公安户政、出入境和车驾管窗口开通“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宽裕的时间。

  四是实行出入境证件加急办理。对疫情期间出国留学、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等急需出国(境)的人员,开通出入境证件加急办理“绿色通道”。

  五是实行特殊情形“预约办、上门办、延期办”。主动公开全市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窗口服务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对特殊人群或有集中办证需求的企业,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到期无法办理的业务,可申请延期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和注销户口,不再受原时限限制。

  六是实行保安员先招后考。疫情期间,保安从业单位可先行招录人员上岗,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保安员信息;保安员证可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七是实行爆破许可书面审查。对到期需要换证的爆破作业单位,因疫情原因评审专家无法现场审查的,可先行审查企业提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且公示期无问题的,予以换发证件,待疫情过后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审。

  八是推广货车通行证“自助办”。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需要通过城区进入限行区域时,可通过“枣庄微警务”自助办理货车通行证。

  九是保障高速公路货车通行效率。为避免因高速公路收费站疫情检测造成车辆积压拥堵,采取出口客货车分流检测措施,科学渠化车辆通道,视情延长通道距离作为缓冲区域,最大限度保证货运通道安全畅通。

  十是改进道路交通执勤执法方式。对于运输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和经济运行生产物资的车辆,允许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以警告为主,不罚款不扣分。受疫情影响,到期未检验的机动车统一延长3个月的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

  十一是维护企业和校园周边秩序。在复工复产企业周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对涉企110警情快速出警处置;在重点路段学校实行一早一晚“高峰勤务”,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学生进出校园安全。

  十二是严打涉疫突出违法犯罪。依法严打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扰乱防疫秩序、实施涉疫诈骗以及制售伪劣防护用品、药品、医用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