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2023-03-28 15:31:1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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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70年栉风沐雨发展,医院现已成为一所全国首批实施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回顾医院70年的发展历程,“为民情怀”是市妇保院的优良传统,也是所有妇幼人的初心。医院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共驻同一片蓝天下的你我,都是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为了凝聚医院发展正能量,汇集广大群众谏言献策新思路,续写全新征途宏伟篇章。经医院党委研究,在有序推进“建设群众满意医院”的基础上,医院现面向广大群众征集“我心中的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有奖征文活动。本次活动,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指导思想

  健康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健康守护者,医院的质量和服务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何建设让人民更加方便满意的医院,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共同守卫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请说出您心中的医院,勾画出您心中最理想的医院,把您的愿望融入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和管理之中,不断完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心中最理想和最美好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二、征集时间

  2023年3月—5月

  三、征文对象

  社会各界有爱心、有梦想的朋友,请奉献出您的智慧、友爱和真诚,为“我心中的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建言献策,为社会文明发展尽职尽责,为建设“群众满意妇幼医院”共同努力。 

  四、征文范围

  1.为医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就医院环境、设施、质量、服务等方面提出您的“金点子”建议。

  2. 借医院建院70周年抒怀,或展望医院美好愿景,描绘您心中最理想医院的美妙画卷。

  3.记录医院专家、职工令人感动的故事。以小见大,从典型事例或不同侧面反映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现“爱心迎接生命、技术保障健康”的办院精神。

 五、征文要求:

  1、参评作品要结合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现状,提出利于医院发展的观点、看法,融历史性和时代性于一体,主题鲜明,逻辑严密。

  2、题目自定,内容可围绕医院发展战略、核心价值观、医院文化、服务理念、要以主人翁精神为出发点,提出有利于医院发展、便民 惠民的好观点、好办法。

  3、体裁不限,故事、散文、纪实、诗词、评论、建议等均可。内容健康向上,必须为原创作品,禁止抄袭,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4、征文字数不限,来稿请注明“我心中的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有奖征文字样,并请在末尾注明作者您的姓名、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及联系电话。

  5、投稿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6、投稿邮箱:zzfymyzb@163.com

  六、评比标准:

  1、内容充实,语言优美,富有文采;

  2、字体,格式整洁;

  3、切合主题,含意深刻,具有创新精神及可操作性;

  4、被医院采纳的“金点子”建议。

 七、评选与奖励

  1.评奖:征集过程中将对所有来稿进行编码登记,收稿截止后,组织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组成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公正评选及抽奖,收稿、评选及抽奖结果将通过海报、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OA系统等方式公布获奖结果。

  2.奖项:本次有奖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幸运奖10名。

  3.奖励:一等奖可获得一家三代6口人每人免费查体一次;二等奖可获一家两代4口人每人免费查体一次;三等奖可获本人免费查体一次;优秀奖、幸运奖可获精美礼物一份。

  4:本次征集活动有关事宜最终解释权由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群众满意度专班负责。

  八、特别声明:

  1、所有稿件概不退还,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有权在各种媒介上发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支付稿费。

  2、征集单位享有对稿件进行再修改、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作品一经入选,使用权和所有权归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5、医院将挑选获奖作品形成精美合集存档留念。

 九、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632-8791188。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