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将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撬动、放大作用 促进工业产业加快发展

2023-08-31 14:20:0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8月31日讯(记者 张清清)8月31日,枣庄市召开解读《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步晓宁出席发布会。

  会上,步晓宁简要介绍《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工业倍增计划实施,结合枣庄市实际,研究出台《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主要特点

  资金来源进一步拓宽。在原办法基础上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通过集聚资金,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资金保障提供坚实基础。

  出资比例更加细化。对产业类、创投类子基金的出资比例进行明确,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方向,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50%,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导向性作用。

  激励机制得到完善。针对所投项目情况、投资进度、返投比例等方面作了差异化激励设置,最高可让渡全部超额收益部分,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投积极性。

  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新增尽职免责相关内容,在遵循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尊重市场规律,解决不敢投、怕担责的顾虑,给予投资决策者更大的政策包容性。

 重要举措

  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理事会,主要负责审定引导基金管理细则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理事会办公室职责,允许决策机构直接与项目单位对接评判,充分保障决策科学高效。明确由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引导基金投资决策、风险防控等机制,自主决策审议如子基金的设立、退出等事宜。

  规范引导基金资金管理。明确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区(市)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和市、区(市)属国企出资的用于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资金。由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授权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代行出资人职责。强调子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据基金合同等相关约定执行。

  明确管理费用及激励措施。对引导基金管理费用、超额收益等进行了明确,制定差异化让利政策。设置投资进度奖励,鼓励子基金提高运作效率,尽快完成投放。

  鼓励管理机构开展市内投资。规定子基金投资枣庄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对多种返投方式给予认定,将返投情况与奖励直接挂钩,激发子基金管理机构超额完成返投的动力。

  建立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保护改革、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纠正偏差原则,在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基础上,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枣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撬动、放大作用,以“项目+基金”形式吸引更多优质企业、金融资本、人才资源集聚枣庄市,促进工业产业加快发展。

  随后,步晓宁详细解答有关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和运行效率具体设计。

  明确定位,强化基金引导作用。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由市场来决定,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是政府投资基金发挥作用的生命线。对于基金设立、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市场环节事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切实把好政策关、程序关、监督关,防止市场失灵。

  深化合作,撬动资源产生集聚效应。围绕枣庄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基金投资方向,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枣庄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在强链补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上发挥积极作用。

  培育人才,营造基金发展软环境。加强培育和引进基金管理专业人员,尤其是引进、培养与枣庄市产业禀赋相适应的复合型金融人才,为下一步政府推进基金相关工作提供人力支撑。鼓励市内金融机构与市场化机构进行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产融协同、投融协同等战略协同,探索金融服务创新,为基金长足发展创造优良沃土营造良好软环境。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