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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2019-03-18 17: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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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3月18日讯 近日,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立足实际,集思广益,深入调研,就执行阶段常见犯罪打击不力存在的问题,拟定了《关于在办理执行阶段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简称《意见》),与市法院、公安局多次交流商定后达成共识,共同签署。《意见》实施后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有效帮助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我们在对执行案件监督中,发现执行超期问题比较大,究其原因是部分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妨害执行等行为直接造成了执行难、执行不通畅,上述行为有些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等。”提起与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意见》,该院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在实践中,因公、法两单位在案件移送、证据把握、思想认知等方面存在分歧和不足,导致该类案件线索移送不畅,对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导致此类执行案件长期积压、久拖不决。为加快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帮助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市检察院采取疏堵结合方式进行监督,牵头合签了《意见》。 

  该项《意见》从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刑事立案监督,以及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执行阶段犯罪中如何有效衔接加强配合等重点问题进行明确。(通讯员 姚媛)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