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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两月执结涉金融案件111件 执行到位2254.32万元

2019-12-06 17:0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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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6日讯(记者 杜伟 华敏 通讯员 周永恒)记者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冬季执行大会战”暨金融案件“百日集中执行会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0月全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百日集中执行会战”活动启动以来,截至到11月30日,全市法院执结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11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54.32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枣庄中院按照全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动员会议精神,从今年10月15日至明年1月23日开展集中清理枣庄市金融债权案件专项行动。枣庄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孙英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把枣庄市金融案件执行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专项行动进程。及时对枣庄市金融债权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案件台账,明确立案时间、执行标的额、已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案件承办人、团队负责人。

  活动中,全市法院对涉金融债权案件优先采取网上查控措施、优先安排实地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成立专门清理枣庄市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团队,通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努力予以执结。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6次,出动警力159人次,对59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措施。截至11月30日,全市法院执结涉枣庄两家银行案件11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54.32万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尽快清理未结案件,积极帮助化解金融风险;规范终本程序适用,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及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将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立即恢复执行。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借助银行、不动产、工商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强化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确保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