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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一三五”工作体系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峄城化模式

2020-09-19 07: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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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9日讯 近年来,枣庄市峄城区将人民调解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效融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创新实施“一、三、五”(一元主导、三调联动、五化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发挥了人民调解维稳促和的基础性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一元主导”,扎牢“枫桥经验”组织基础 

  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以党政为核心,各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又协调联动的“一元主导、多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难题,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对镇街、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工作体系。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议和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情况通报、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将人民调解纳入“榴乡诉递”综合服务平台,列明区直部门权力、责任两个清单,既明确工作职责,又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成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从而在全区形成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调解工作新格局。 

  二、助推“三调联动”,汇集调解工作合力 

  坚持调解优化原则,扎牢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地位,注重优化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资源力量,积极探索不同衔接模式,形成各类非诉解决纠纷方式之间的衔接互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全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与行政调解对接,建立健全公调对接、交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在公安派出所、交警、信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创新深化公调对接,司法、公安联合制订“公调对接”实施方案,探索实施“民调进所”“321”公调对接峄城模式。在区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在七个镇街派出所设立公调对接调解工作室,公安提供办公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确保每个调委会配备一间办公室和一间调解室,区司法局为每个调解室派驻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筑牢公调对接工作阵地。2018年以来,镇街7个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23件,调解成功127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8%,防止“民转刑”案件330余起。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先后调解矛盾纠纷483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为双方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700余万元,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优秀基层调解组织。峄城区“321公调对接经验先后被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副省长公安厅长范华平枣庄市委书记李峰等领导同志批示在全省在全市推广二是与司法调解对接。区司法局、区法院联合制定《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诉前告知、案件诉源治理、无争议实践记载、司法确认等多元工作制度。在区人民法院设立多元解纷人民调解委员,下设民商事纠纷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执行调解3个调解中心。区司法局选聘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和和基层法庭开展调解工作,区法院配备了13名法官为兼职调解员,实现了多元纠纷无缝对接。在全市时首创调裁一体工作模式和“1+1+N+1”办案模式,即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多名调解员+一名书记,组成了两个速裁团队,实现调解和速裁的有机结合。2020年4以来,共导入调解案件515起,调解成功164起,调解成功率达到28.3%,为诉讼双方节省了诉讼费用60余万元。打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路色通道”,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程序的高效对接,今年以来,人民法院为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提交的91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提高了人民调解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畅通行政调解受案渠道。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顶的行政调解事项进行调解外,将调解范围扩大到行政争议和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坚持“先调后裁”,妥善化解大量行政争议矛盾。2020年以来全区通过行政调解化解行政复议案件5起,3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庭前和解。 

  三、实施“五化保障”,夯实调解工作基层基础 

  新时代新任务,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峄城区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推动调解队伍专职化。区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出台了峄城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专职人民调解员任职选聘、持证上岗、等级管理、误工补贴等项制度,有效推动了全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机构优化升级,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325人,其中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274人,占全区行政村的82%,行业专业性专职调解员达到51人,占调解员总数的76%。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数量占到全区调解数量90%以上二是推动调解手段“智慧化”。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把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作为提高矛盾化解效能的有效手段,建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平台系统,与全区372个行政村、7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区级专业性调解组织安装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区、镇、村三级多元化解中心视频联网,实现人民调解调度、分析、研判、调处全程留痕。积极对接全省“智慧调解”信息系统,聘请专业团队研发以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峄法在线”服务平台并与全省“智慧调解”应用系统对接,为人民调解员配备移动调解终端,帮助人民调解员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推动调解组织品牌化深挖调解员身份特点和业务专长,建立邵楼居“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阴平镇“乡贤”调解工作室、榴园镇白楼村“老牛调解室”等一批特色品牌调解室,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将33名村居法律顾问纳入调解员队伍,建立“增念法律门诊”、“王东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带动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润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关系,在区农商行成立全市首家金融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服务窗口前移,在市民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中小微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实行1+N(即1名值班律师+1名行业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化解中小微企业矛盾纠纷,满足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类特色品牌调解室14个。四是推动基层调解网络化。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社会治理中心联动,依托“榴乡诉递”社会治理平台及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矛盾纠纷信息与调解组织调处智能协同,将人民调解列入“榴乡诉递六大模块之一,形成网格闭环管理调处。网格员通过“榴乡诉递”信息采集终端,以照片、语言、文字等方式,第一时间将排查出的民间纠纷隐患向所在镇街网络平台报送,平台第一时间将纠纷信息转至基层调解组织处调处,并及时介入化解跟踪回访,提高了排查调处工作实效和智能化水平。据统计,平台自矛盾纠纷化解模块运行已来,网格共接收处理基层矛盾纠纷182起,全部予以承办或转办,调解成功率85%以上。五是推动保障政策制度化重点围绕经费和人员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经费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区财政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逐年递增机制。2020年人民调解经费预算列支210万元,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162万元个案奖补资金30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82万元。区财政局、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人民调解员工作补助及个案奖补办法》。区级对村级人民调解员每月生活补助200元,对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补贴不低于1200元,并按等级每一等级增加200元补助。按照“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推广以案定补工作机制。除享受市级补助政策外,对调解案件根据难易程度、涉案金额大小给予100-800元的个案奖补,极大地调动了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讯员 陈晓霖)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