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枣庄频道 > 法治 > 正文

滕州市洪绪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

2020-10-24 08: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24日讯(记者 杜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和自觉性,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10月23日,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滕州市洪绪司法所新入矫的1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滕州市洪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核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对完毕后,分管副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明确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服从监管,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履行所应遵守的义务,告知了违反规定的后果,同时明确了矫正小组责任,要求家属和相关人员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按时按量完成每月劳动任务,主动接受教育矫正,争取按期顺利解矫。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进行了入矫宣誓,并在宣告书、责任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书上签字,表示一定在矫正期间服从滕州市洪绪司法所以及矫正小组的监督和管理、好好改造,今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入矫宣告,使新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使其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了解了社区矫正的监管教育规定,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为以后的日常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