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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0-11-10 18: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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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枣庄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二、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考区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报名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按规定交纳主观题考试费。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联缴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网上交费及换取发票方式与客观题考试一致。 

  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人员,不予补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54号)的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二)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我市将设置计算机化和纸笔答题两种方式考场。 

  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请应试人员充分考虑在计算机房进行纸笔方式答题的条件限制,慎重选择纸笔答题方式。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三)考点设置 

  枣庄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考点设在枣庄学院。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四、其他事宜 

  (一)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国家、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枣庄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方案》的要求,于考前14天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试前及时填写《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请应试人员按各考区携带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参加考试。 

  (二)自本公告发布至主观题正式考试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的变化和要求,及时向应试人员发布短信和公告书,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短信和司法行政机关网站发布的告知书。 

  (三)应试人员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5号《公告》执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枣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632)3321714/3168619。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向技术服务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8:30至18:00。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2.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枣庄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