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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南关社区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2021-01-05 18: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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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5日讯 近日,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南关社区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第六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这是南关社区继2020年6月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后获得的又一个省级荣誉。 

  今年以来,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南关社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肯定和认可,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强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社区民族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社区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2020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8万元,实施回民公墓整修项目,有效改善了殡葬环境。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南关社区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社区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门口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宣传点,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50余个。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使党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民族团结的磅礴力量。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南关社区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积极打造阵地,提升服务水平。投资15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座椅等办公用品,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了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紧紧围绕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四同和融”和“五位一体”工作模式,融入“同心·石榴籽”志愿者服务内容,以“家”的理念服务社区少数民族居民,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民生保障、法律服务、纠纷调处等公共服务,书写各民族共建共享美好城市、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小城故事”。目前共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各类事项20件。(通讯员 赵丹 王莹莹 

责任编辑:杜方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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