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措施新闻通报会

2019-05-17 12: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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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5月17日讯(记者 杜伟 李莎)5月17日上午,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措施新闻通报会,市交巡警支队副队长李凤亭、市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政委王鹏及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通报会由副支队长李凤亭主持。会上,市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政委王鹏通报枣庄市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鹏说,今年6月1日,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此次10项改革新措施重点突出了两大方面改革,主要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5项服务“便捷快办”。

  5类业务“异地通办”分别为:一是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二是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三是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四是车辆转籍异地可办。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五是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5项服务“便捷快办”为:一是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二是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三是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四是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五是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加快推广。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李凤亭表示,这次推出的10项新举措,是去年20项改革措施的深化和延伸,对于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确保10项便民利民措施顺利落地实施,为新时代美丽枣庄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贡献枣庄交警的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