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

2024-03-14 19:35:4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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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4日讯(记者 杜方奇)3月14日,枣庄市举行“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五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广君作新闻发布。

  高广君介绍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立足政法职能,决定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为市场主体打造宽严相济的法治营商环境。结合枣庄市实际,特制定《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目标、具体安排、工作要求及政法单位服务措施四部分,其中具体安排有5项行动12条措施。

  开展助企行动,建立政法服务企业保障体系

  公开公正助企解难,提升企业满意度。公开助企政策。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枣庄长安网、“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板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助企政策;法院系统健全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法律服务专门窗口,公安机关优化升级“枣庄微警务”平台,司法行政系统用好“法治枣庄”智慧平台,积极向社会公开助企政策、热线及公开接访日等信息。

  公开助企热线。全市政法机关设立专人、专线负责接收涉企法律诉求,将每周两次《市民热线·法治版》接听的诉求一并纳入涉企法律服务台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有求必应、接诉即办、凡办必快。

  公开助企接访。建立企业诉求收集、交办、督办、回访的闭环办理机制,利用每周二全市“政法四长”公开接访日,在市、区两级信访接待场所对涉企纠纷案件公开接访约访,做到通过解决企业反映的“一件事”,破解市场主体“一类事”。

  开展护企行动,提升政法服务企业发展效能

  护航企业先行,提升企业认同感。开展“1+1”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活动。充分发挥政法干部带头作用,市政法机关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接联系一家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与企业负责人建立沟通联络桥梁,定期开展“企业大走访”等活动。

  召开企业和企业家联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召集重点企业代表、商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律师、政法单位和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企业家提出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征求企业在司法执法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企业自身合理需求,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定制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高端化工、智能制造和锂电产业等创新链,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为企业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积累保驾护航。

  开展惠企行动,推进法律服务伴企同行

  惠企纾困促发展,提升企业获得感。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市政法单位选拔业务骨干组建专门法律服务队伍,开展普法宣讲、政策宣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推行企业“点单预约”涉企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室,利用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快执、巡回审判等方式,加大涉企纠纷调解力度,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加强政策惠企力度。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意见工作,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水平。坚持规章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开展安企行动,做好涉企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

  维护企业安稳,提升企业安全感。开展“平安企业、平安项目”创建活动。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现场,及时发现企业在企地关系、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置政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黑恶组织,及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开展企案评查活动,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组织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对涉企案件开展案件评查,评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将合规整改成效与刑事责任认定评价相结合,释放司法保就业、保企业社会功能,稳住经济基本盘。

  依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聚焦“6+3”现代产业发展体系,深入开展涉企积案挂案清理工作,重点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着力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开展暖企行动,营造浓厚兴企优商社会舆论氛围

  法治暖企安企心,提升企业幸福感。推行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发挥破产、重整及和解制度的挽救保护作用,依法助力企业脱困重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调整优化企业行政违法政策使用情形和范围。健全完善“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切实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

  加强涉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妥善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措施,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帮助协调解决涉案企业异地安置、补偿等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布会最后,枣庄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键,枣庄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亮,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茂广,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斌回答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