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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实施情况媒体通报会召开

2019-01-19 09: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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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1月19日讯(记者 张刚)1月18日上午,枣庄市公安局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枣庄市公安机关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实施情况。

  据悉,2018年,枣庄全市公安机关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89起,其中,构成刑事案件21起,构成行政案件68起,多名民警、辅警在一线执法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

  民警执法权威屡受挑衅,不仅损害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破坏社会秩序,而且直接危害民警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也使一些民警心存顾虑,不愿作为、不敢作为,削弱了公安队伍战斗力,危害极大,后果严重。

  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12月29日起,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第153号部长令,发布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于2019年2月1旦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1月3日,枣庄市公安局印发“枣公通1号”文件,成立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受理调査相关民警的申请申诉,为受到侵犯的民警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