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对新设立幼儿园进行卫生评估
鲁网枣庄5月9日讯
按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保健规范》的规定,新设立的幼儿园招生前必须经过卫生评估,取得合格证才能注册。专家们严格按照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的要求,从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制度等七个方面,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逐项进行评估,对需要改进的地方现场给予指导,并要求限期更改后重新评估。
通过此次托幼机构卫生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切实加大了各级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强化了幼儿园的卫生管理,提升了我区学前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 (唐柳)
责任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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