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二批“五大曝光”

2022-02-25 08: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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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25日讯(记者 杜伟)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107名,重点违法车辆76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17家(交通事故多发企业2家,交通违法多发企业15家),公布终身禁驾人员1名,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1则。 

  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2家): 

  枣庄东环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骏捷物流有限公司 

  交通违法多发运输企业(15家): 

  滕州市博瑞物流有限公司 

  滕州市海顺物流有限公司 

  万港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捷安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龙驰运输有限公司 

  鼎好物流有限公司 

  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盈宇运输有限公司 

  聚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祥安物流有限公司 

  时杰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福达运输有限公司 

  瀚邦源建材有限公司 

  泓畅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多发路段为: 

  二月份全市无事故多发路段。 

  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驾龄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被追究刑事 

责任情况 

1 

任湖东 

 

32 

10 

370408****427X 

C1 

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为: 

  2021581950分许,任某东(滕州市西岗镇蒋庄矿生活区人)驾驶鲁D27XXL小型轿车,沿滕州市张汪镇富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滕州市张汪镇北宋庄村路段,与在此由北向南过路的刘某勤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任某东弃车逃逸。经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任某东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任某东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2021222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任某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107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对1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禁驾的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大客车、营运车;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 

  近期,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持续深入推进城市渣土车治理及“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会同有关部门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持续开展集中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风险防控能力。针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城市四大战场,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警示教育,广泛宣传“一盔一带”等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春运期间易发多发的严重违法,着力增强“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针对城市渣土车治理,加强路面查纠、源头检查、动态管理,科学安排勤务,集中优势警力,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渣土车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