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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组织国家开展安全教育日

2020-04-16 17: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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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6日讯 今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市委、枣庄市政府和市局党委、枣庄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枣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达到最佳活动成效,分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学习此次活动方案、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知识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程序明,内容详,重点清。在此基础上组建活动专班,指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活动实施步骤和时间表,区分任务压实责任。
  精心组织、内容丰富
  分局按照2020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活动主题,选定宣传内容,制作宣传展板、海报和宣传页,用图文并茂的生动形式介绍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国家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公民和组织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网络传销、电信诈骗、毒品犯罪等非传统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在辖区33个村居和5个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全面营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树立“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可为”的国家安全意识。共计张贴海报80余处480张,横幅14条。
  二是4月15日上午,分局在善利元超市外人员密集地段开展了宣传活动,出动警力9人次,布置展板5块、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向过往群众讲解介绍、解答疑问。
  三是利用“枣庄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在各网络平台更新关于国家安全日的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宣传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相关知识,了解到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不是遥不可及,提升了公众的爱国热情和责任感,同时增强了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 张丹婕 孔祥巍)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