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多项举措确保“惠台46条措施”落地见效

2019-05-17 11: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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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枣庄5月17日讯(记者 张志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去年2月,国台办、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31条措施);7月,山东省出台了《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56条措施)。今年1月以来,在学习国台办惠台31条措施和省惠台56条措施基础上,枣庄市台办积极借鉴省内外有关地区惠台政策措施以及该市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台商、台籍员工及台协会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聚焦台商台胞诉求和反映的问题,明确目标导向,着力从政策层面解决台商台胞关心的问题,经与市直43个部门深入研究,历经多次修改完善,通过部门会签和有关会议研究,形成了枣庄市“惠台46条措施”。 

  今天上午,枣庄召开《关于促进枣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台商投资贸易管理中心主任杨启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为确保“惠台46条措施”落地见效,枣庄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推动有关责任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每一项条款的“政策说明、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办程序、具体优惠政策、承办主体、服务窗口、办结时限、咨询电话、服务网站”等信息予以明确。我们将按照“有细则、有窗口、有联系方式、有案列”的要求,对部门惠台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二是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推动惠台措施进台协、进台企、进窗口。让惠台措施与台胞“面对面”,入脑入心,让台胞尽快享受与本地企业、枣庄居民同等待遇,共享枣庄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台胞生活,支持台商、台企发展的良好氛围。我们也拜托今天莅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运用多种方式,持续把我市惠台措施多角度推送出去,让在枣工作生活的台胞朋友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也让更多的外地台湾同胞知晓:枣庄等您来,早来枣好,来枣更好。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