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供电光明公司举办国庆节廉洁提醒谈话
鲁网9月29日讯 “这次廉洁提醒谈话,让我再一次受到教育和启发,不论在节日期间,还是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按照上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廉洁自律。”9月28日,在枣庄供电公司光明公司举办的国庆节廉洁提醒谈话结束后,青年党员孙守文说出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国庆节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上级党委“治‘四风’树新风”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28日,光明公司组织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项目部经理、重点岗位人员等进行了廉洁提醒谈话。谈话期间,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和报告工作实施意见》 “以案示警 行有所止之五——玩忽职守”等文件,观看了“鲁电清风廉洁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优秀廉政短视频”。
谈话指出,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全体人员敲响了警钟,大家要遵章守纪、谨言慎行。我们从事电力工程施工,负责施工队伍管理、工程分包管理、施工材料管理等,务必引起足够的警醒和重视,要做好自查自纠和防范工作,恪守行为、廉洁从业。领导干部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提高站位、积极行动,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开展各项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保持廉洁从业,严格依法行事。
谈话要求,大家要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发放过节礼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加强工作之外的管理,建立健康向上的“生活圈”、“交往圈”、“朋友圈”,自觉抵制和消除各种腐败的不良习惯,树立良好的形象。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政这根弦,不以任何形式接受他人的节日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坚守底线、不踩红线,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廉政过节。
通过廉洁提醒和谈话,为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注射了“预防针”,增强了“免疫力”,严防了“节日病”,达到了“提神醒脑”的作用,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树立了“廉洁光明”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吴超)
责任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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