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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保整合政策 促进城乡医疗均等---农工党枣庄市委

2015-03-25 17:1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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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后的医保政策与医改政策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应中断,应协调一致,共同为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服务。落实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确保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和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

程春河

  鲁网枣庄3月25日讯(记者 杜伟)3月25日上午,农工党枣庄市委以“完善医保整合政策 促进城乡医疗均等”为议题作报告。枣庄市从去年5月起,开始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相关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大大节约了管理资源和行政成本,减少了财政的重复支出,有效避免了重复参合参保、重复交费、重复报销等弊端,向着城乡统筹、人人均等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在整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一是实行医保基金定额分配方式弊端明显。医保部门确定定点医院的基金定额有不确定性,基金总额限制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总量,模糊了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职责,带来医务人员劝诱病人提前出院、推诿病人、拒收危重病人、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等现象。二是垫付巨额医保资金已严重影响医院运行。乡镇卫生院不堪重负,二级以上医院垫付资金更多,垫付资金属于医院流动资金,长期滚动积压,医院运行已经非常困难。三是外伤调查超出医院职责,取证困难。实际操作中,有的医保部门要求医院花费时间、人力、物力走村入户进行外伤原因调查,医务人员经常遭到村民威胁谩骂,甚至暴力攻击,恶化了医患关系,造成调查取证困难。为此建议: 

  一、合理确定补偿比例。建议人社部门根据近年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支付情况,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合参保人数、筹资水平、年龄结构、病谱变化、制度延续性等,做好基线调查,合理调整医保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针对基金定额分配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建议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次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提高参保人员受益水平。 

   三、落实医保预付周转金。医保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在开展即时结报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实际困难,合理核定并提前支付足额的预付周转金,报销后资金按月及时结转,不能既让医院出人、出力,还要医院垫付资金。 

  四、加大医保监管力度。应建立行之有效的规范化、专业化的调查取证机制,加大监督惩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市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加大对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扭转重业务工作轻基金使用监管的局面,重点做好例行检查,防止以多报人数、提高标准、虚增报销额等手段套现行为的发生。监管方面,医疗机构可以协助核查患者身份、床头照像,避免冒名顶替,但外伤调查等超出医院职能范围的工作,应当由医保部门负责,不能强加给医院执行。加强监管是医保工作的重点和永恒主题,不能因为门诊监管量大就取消门诊报销,更不能因为日常监管繁琐就简单的以分配基金额度代替。建议成立一支由医保、交通、公安、卫生监督等成员组成的、有执法资质的专业外伤调查队伍,在财政专项列支,提供经费保障。 

  五、推进软件信息共享。尽快推进落实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跨市域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交换中心,有效对接有关部门和各市信息化平台,建设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一高效的区域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平台。以基层应用为重点,做好医保软件的基础数据维护,完善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逐步实现主要业务全过程信息化处理。 

  六、“三医”联动形成合力。整合后的医保政策与医改政策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应中断,应协调一致,共同为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服务。落实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确保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和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医疗机构应规范诊疗行为,将药占比、抗生素合理应用、次均费用等纳入绩效考核。只有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合力,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 

责任编辑:常慧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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